
安心陪护,安信赔付!
-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
- 保障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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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基本信息
条款名称:安信广东省地方财政天然橡胶期货价格指数保险
宣传名称:天然橡胶期货价格指数保险
批复文号:(粤) 地(安信农业)(备-种植业保险)【2017】(主) 001号
备案编号:(粤) 地(安信农业)(备-种植业保险)【2017】(主) 001号
报备文件编号/条款编码:安信保险[2017]230号
理赔要求
被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及时向保险人提供以被保险人为开户名的银行账号,以便保险人支付赔款。如果因为被保险人没有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地向保险人提供银行帐号,对此给被保险人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橡胶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销售区域范围
广东省
保险条款
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广东省地方财政天然橡胶期货
价格指数保险条款(互联网版)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种植加工的天然橡胶制品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简称“保险橡胶”):
(一)种植加工基地在国内的;
(二)加工流程、工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
第三条 橡胶种植加工基地等单位及组织均可投保本保险,成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当约定的橡胶期货主力合约在理赔结算期间内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低于保险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差额部分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约定的橡胶期货主力合约是指与理赔结算期间相对应的橡胶期货主力合约,具体为5-8月份对应的为橡胶期货9月合约,9-12月份对应的为橡胶期货1月合约。
责任免除
第五条 本保险仅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差额进行赔偿,除此以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和保险理赔期间
第六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保险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分别载明。首次投保时,保险双方可以约定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的一段时间为保险合同的观察期,观察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也不需缴纳相应的保险费。观察期具体时间由保险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理赔期间为橡胶的开割期,一般为每年的5月份至12月份,合计为8个月。在保险理赔期间内,每月进行一次理赔结算。
基准保险目标价格、保险目标价格和保险金额
第七条 基准保险目标价格根据预期价格确定,5-12月每月分别确定预期价格。5-8月份每月对应的预期价格为橡胶期货9月合约在该月前一月所有交易日的收盘价平均值;9-12月份每月对应的预期价格为橡胶期货1月合约在该月前一月所有交易日的收盘价平均值。
5-12月份每月分别计算预期价格对应的基准保险目标价:
预期价格(X) (元/吨) |
基准保险目标价格 (元/吨) |
X>13000 |
预期价格向上取整到百位数 |
X≤13000 |
13000 |
5-12月份根据基准保险目标价格上下浮动一定比例分别确定保险目标价格,具体浮动系数由保险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八条 保险金额= 每吨保险金额×保险数量(吨)
每吨保险金额根据保险橡胶的种植加工成本确定,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数量以保险单载明为准,应分别约定每个理赔结算期间内的保险数量。所有理赔结算期间的保险数量之和等于保险数量。
保险人义务
第九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一条 保险期间内的每一理赔结算期间结束后,保险人应当根据约定的橡胶期货主力合约在理赔结算期间内计算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当在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橡胶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投保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自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投保人时解除,保险人有权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责任开始时至保险合同解除时期间的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已交保险费与本保险合同约定应缴保险费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以及地方有关橡胶种植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农业生产技术部门的合理建议并予以施行,科学管理。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五条 因非销售因素发生的各种转让等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种植的橡胶树所有权转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及时向保险人提供以被保险人为开户名的银行账号,以便保险人支付赔款。如果因为被保险人没有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地向保险人提供银行帐号,对此给被保险人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赔偿处理
第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橡胶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十八条 每一理赔结算期间结束后,若约定的橡胶期货主力合约在理赔结算期间内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低于保险目标价格时,保险公司按下列公式赔偿:
赔款=每吨赔款金额(见下表)×理赔结算期间的保险数量(吨)
每吨跌价金额(X元) |
每吨赔款金额(Y) |
0<X<=500 |
Y=X |
500<X<=1000 |
Y=500+(X-500)×90% |
1000<X<=1500 |
Y=950+(X-1000)×80% |
1500<X<=2000 |
Y=1350+(X-1500)×60% |
X>2000 |
Y=1650+(X-2000)×40% |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
第二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释义
【橡胶期货】指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品种,交割等级为国产一级标准胶SCR5和进口烟片胶RSS3。
【主力合约】指橡胶期货市场所有合约中成交量最大的合约。
责任免除
本保险仅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差额进行赔偿,除此以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